宁波模具产业园区B地块项目房屋放验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15 15:23:38  点击次数:18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模具产业园区B地块项目房屋放验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16】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按规定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8400万元

招标范围:宁波模具产业园区B地块项目房屋放验线(放验线内容和部位按宁海县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包括:B-1~B-2地块房屋放验线工作;该项目B-1房屋暂为21幢、B-2房屋暂为11幢,总建筑面积暂按128317.62平方米进行估算。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测绘精度要求:测绘成果精度达到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要求。

工期要求:该项目各项测绘工作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分阶段进行,中标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进行合理安排,不影响甲方进度,该项目各项测绘工作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开始,并在30日内结束。

后续服务期限:上述项目后续服务期限均为6个月,计算日期自甲方对该阶段测绘报告验收合格之日起。在后续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对上述项目之服务不另行收费(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程测量资质的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自行前往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复印

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上述资料依次装订成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3  23  9   30  分。地点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模具产业园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人:魏老师

     话:13586733201

址:浙江省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公共服务大楼11楼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人:陈静、毕健敏

     话:83033570